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是并行的关系,两者同属于中央企业。
详细情况如下:
根据国务院《电力体制改革方案》,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。公司属中央管理,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。
南方电网负责投资、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,参与投资、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,服务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海南五省区和港澳地区;从事电力购销业务,负责电力交易与调度;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;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、国际合作、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。
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,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。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,承担着保障安全、经济、清洁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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